关于临近年终办理物资采购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26浏览次数:760

各部门、学院、实验室:

    临近年终,现将办理物资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剂低值易耗品库房盘点工作

试剂低值易耗品库房拟于12月初进行年终盘点及账务处理,届时将暂停材料发放,确切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部门、学院、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采购仪器设备办理手续相关事项

1、通过“资产申购系统”办理购置手续的,请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及时在系统上进行验收操作,方便后续启动付款流程。

2、如已采购仪器设备,其经费使用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请相关部门在 2020年12 月 10 日16:00前将满足验收、付款条件的发票等报销材料,移交至物资保障科,家具类移交至房产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要提醒:若经费使用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及以前的,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报销手续,即使申请经费冻结,财务处仍会按照“未执行预算”进行收回。 学校下拨的预算,未设置使用期限的,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

3、按照相关规定,纵向科研经费及其结余经费不可采购电脑、平板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校级课题经费(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除外)需已设立办公设备预算项目,方可采购办公设备。

4、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京东慧采”已暂停下单采购,待疫情结束后恢复。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20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