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479

根据我校2018年第三期校务会决议和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规[2012]26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文件要求,现对学校市区现有四处闲置产权房进行处置公示。此次公示房屋在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审批后,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到期前向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反应,联系人:林君,联系电话:86869284

具体内容如下:

1.牌楼巷27号三单元7008室,建筑面积61.24平米,评估价值4,878,380.00元;

2.广州路252号301室,建筑面积42.51平米,评估价值3,306,430.00元;

3.广州路252号302室,建筑面积51.01平米,评估价值3,967,560.00元;

4.清江路45号清河新寓12幢6单元202室,建筑面积61.55平米,评估价值5,554,890.00元。

  

  

资产经营和产业管理科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