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年终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7浏览次数:493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

近期,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据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官方微博消息2018年12月27日9时34分,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北京交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系学生在学校东校区2号楼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经现场核实系学生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期间,导致镁桶起火,实验现场发生爆炸,现场过火面积60平米,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人员信息正在核对),火灭时间10时20分。对此我们要敲响警钟

临近期末,重大节日、寒假接踵而来,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南京市公安局危险化学品管理大队通知,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提升高校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请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以下称部门)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一、守土有责,责任到人。明确部门是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的主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将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年终整体工作,做到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

二、加强监管,强化应急。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师生未经相关安全教育不得进入实验室,对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要进一步统筹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应急意识,不断提高现场救援实效和实战处置能力。

三、梳理潜在风险,夯实基础。各部门要对实验室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危化品规范使用和处置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宣传教育情况等认真进行自查,认真梳理,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留隐患。

四、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及精神麻醉类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实验室重点检查存放点物防技防设施配备情况、出入库登记情况使用台账、处置流程、具体实验操作指导情况等环节,做到“不疏不漏”

请各部门按照以上要求进一步加强期末年终实验室安全管理及自查自纠工作。学校将于近期对各实验室进行抽查,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将现场提出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实验处理

  

保卫处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