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29浏览次数:598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85号)的要求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32号)的部署,为不断提高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2021年元月7日上午来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为此请相关学院(部门)突出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按照以下重点工作内容做好准备,落实迎查工作: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实验室准入和安全培训机制,安全文化建设和专业安全知识宣传情况。

(三)实验室应急预案制订、定期演练与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台账

(六)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情况。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