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1〕第7期,总第14期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690

 

南京医科大学资产和产业管理处2021〕第7期,总第14

抄送:校纪委办公室

 

检查时间:2021年930

检查范围:五台校区2号楼、江宁校区学海楼、明达楼、逸夫楼、至诚楼、动物中心、体育馆

检查人员: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各二级单位:

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平稳开展,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组织保卫处、后勤管理公司等相关人员进行国庆假期前实验室安全联合大检查,检查涉及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儿科学院、医学影像学院请各相关学院、实验室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整改,并能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请尽快完成整改,撰写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整改报告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学院,学院盖章后于1012日前统一送交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备案。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情况通报如下:

1.管制类危化品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管制类危化品未入柜存放。

2.冷链试剂消杀区未配置有盖垃圾桶。

3.实验室超量存放易燃试剂。

 

附表1:至诚楼

 

地点

学院、部门

问题事实描述

508

药学院

冷链试剂消杀区未配置有盖垃圾桶

超量存放易燃试剂

530

药学院

超量存放易燃试剂

536

药学院

管制类试剂管理不规范,三氯甲烷使用后未入柜存放

 

附表2:学海楼

 

地点

学院、部门

问题事实描述

A426、B427

基础医学院

冷链试剂消杀区未配置有盖垃圾桶

B418

基础医学院

存放废旧老化仪器

 

附表3:逸夫楼 

 

地点

学院、部门

问题事实描述

D516

药学院

危化品仓库未安装监控

 

对隐患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025-86869283、13584050783。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11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