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1.开展支部党建工作。

2.组织高质量考核工作。

3.制定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

4.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类文稿。

5.对外联络宣传,对内组织协调,处理部门日常事务。

6.组织会议、撰写会议纪要,收发、传阅、转办公文。

7.定期维护、更新部门网站。

8.经费预算、使用及决算工作。

9.人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0.校外人员因公进校管理工作。

11.使用和管理部门印章。

12.管理档案、编订年鉴。

13.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固定资产科

1.固定资产入库登记、调剂。

2.盘活闲置资产。

3.固定资产处置,定期审核处理报废资产。

4.参与银校合作资产管理工作。

5.管理维护资产管理系统,及时调整变动信息。

6.定期清查盘点全校固定资产。

7.与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核对。

8.根据省级有关规定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9.对二级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集中业务培训及考核。

10.协助管理宁外四地的学校资产。

11.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产经营科

1.制定、修订房地产(含经营性房产、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监督校属企业及拥有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相关单位执行学校与产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房地产各类资料。

4.建立公用房管理体系,科学管理学校房产资源。

5.联络上级产业管理部门,报送产业信息。

6.办理新增房地产资源的产权手续。

7.协助校办企业办理与产业相关的审批、备案手续。

8.做好经营用房承租后续保障服务工作。

9.完成置家具、窗帘的配置工作。

10.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物资保障科

1.推进采购信息化建设。

2.优化学校采购工作流程。

3.省财政厅指定网上商城采购工作。

4.指导二级单位授权采购等工作。

5.组织和实施货物(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等)采购工作。

6.组织和实施货物服务(设备维保)等采购工作。

7.遴选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机构。

8.协助海关做好免税设备监管工作。

9.科学盘点物资库存量,严格物资进出库管理。

10.管制类试剂手续报批,采购、贮存及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1.按照高校实验室建设规范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做好新建实验室专项相关工作。

3.组织、实施实验室扩建、改建等规范流程。

4.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建设。

5.组织大仪购置论证、验收。

6.大仪开放共享平台统筹管理。

7.大仪共享绩效考核,充实优化相关指标体系。

8.开展大仪共享管理相关课题申报、考核、结题工作。

9.年度实验室信息上报相关的汇总、统计工作。

10.做好相关预算执行,档案归档等工作。

11.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实验室安全技术科

1.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体系建设。

2.督查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风险评估、隐患通报和整改监督工作。

3.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督查。

4.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

5.实验室安全数据填报工作。

6.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准入考核工作。

7.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

8.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及演练、处理工作。

9.督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10.实验室危废处置、废气管理等环保工作。

11.实验室特种设备、放射源等危险源管理。

    12.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