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学校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座谈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10浏览次数:448

        为加强学校公用房的统一管理,促进公用房有效使用,提高使用效益,4月初,由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分别召开了有各学院、行政部门、教学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参加的学校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张前德副校长、王长青副校长、张竹繁副校长参加了座谈会,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

        随着学校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学校公用房屋从原来的不足10万平方米到2010年将达到近40万平方米,而我校公用房长期以来没有管理规定和分配方法,致使一方面学校公用房非常紧缺,而另一方面有些部门又存在空余房长期闲置不用,调剂也十分困难。参加座谈会的各位领导和教授对学校将要出台的公用房管理办法,给予了积极的肯定、理解,并对文件的有关条款、分配标准、费用承担、高技术平台用房的分配和管理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大家一致认为公用房的管理从原来的松散管理和无偿使用,转变为定额管理和有偿使用是大势所趋,但在实施过程中将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最后三位校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张竹繁副校长指出重点实验室是学校科学研究的物资条件,办法的出台既要促进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又要有利于科研用房的动态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王长青副校长指出制定管理办法,一是规范学校的用房行为,二是提高学校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益;三是引导全校师生转变观念,变管理学校为经营学校。张前德副校长指出;学校制定公用房管理办法是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公用房的科学管理,提高公用房的使用效益;有利于引导全校职工重视管理,增强成本、效益、节约意识;有利于合理配置学校的资源,并为学校发展留有余地。实行二级管理,动态决策有利于提高大家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方案本身也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希望得到全校的理解、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