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动物中心: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各实验室不具备存储剧毒化学品条件。因此实验室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名录附后)在实验后,剩余量须由资产和产业管理处下属物资保障科库房代为存储保管。后续实验需要时,履行学校审批手续后领回。
请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动物中心严格对照剧毒化学品名录,对本学院各实验室进行排查,督促各实验室将未使用完的剧毒化学品于2018年4月4日16:00前交至物资保障科库房存储。如剧毒化学品不再继续使用,将由资产和产业管理处按照国家规定报废处理。
***学院***学系(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余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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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①本统计表以学系(实验室)为单位填报,如余量为零,请书面申明。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物资保障科。 ②交回剧毒化学品包装上需注明品名或别名、学院、学系、重量 ③联系人张晓彬,联系电话86868571 | |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18.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