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 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实 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与表彰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先进集体:学校正式批准设置的实验中心或实验室;
先进个人:连续两年及以上从事实验室安全建设、管理、实 验教学的在岗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重点考查 2019-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实验安全队伍建设与安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 况。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方针,落实上级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实验室、实验守则、工作规范、岗位职责、实验准入等各项安全制度与规范健全。
2、实验室环境建设良好,安全警示标识清晰明确,实验室的设备、家具维护较好,优选年度内无违规违纪、安全事故等情 况发生。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无责任事故。
2、积极参加实验室管理相关学习培训,在实验室安全管理 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3、精心维护仪器设备,使各类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清洁与室内外环境卫生,配合管理部 门做好实验室帐、物的管理工作。
4、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分类和台账等方面的工作;按时搞好实验室安全方面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 工作。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及时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和各类报表的上 报工作。
5、做好实验废弃物日常收集、分类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三、评选名额及程序
1、名额: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 5 个,实验室安全先进个人10 名。
2、评选程序:学院成立评选小组,根据以上条件进行初评, 初评结果报送资产和产业管理处,资产和产业管理处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结合现场的实地考查, 拟定评审结果,报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奖励办法
被评选为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授予“南京医科大 学 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安全先进个
人的授予“南京医科大学 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誉证书及奖金。
五、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南 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六、申报截止日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学院为单位集体申报,请各学院于2021年元月 7日 16:00以前将材料报送至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5451247@qq.com
七、联系部门与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5-86869283。
附件: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