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1-10浏览次数:289

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寒假临近,为保障实验室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平安,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通知精神,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到人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各单位应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寒假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并注意关闭水、电、气、门窗,贴好封条。寒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强化人员培训和进出登记制度,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实验进行中,必须有人值守;所有人员离开之前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门窗、关水、关电、关气。

四、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寒假期间进入实验室实施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建立交接班制度,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五、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加强实验人员准入培训,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六、做好危化品和生物安全管理管制类危化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严格做好使用台账、账物相符,使用完毕后及时入柜保存。严格病原微生物全流程全周期管理。

七、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事故的发生;其余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八、规范实验室危废管理实验室危废需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不得将实验室危废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倒入下水道。不要出现危废堆积现象。寒假期间危废收集时间见下表。

江宁校区

五台校区

元月1130

21681315

元月13

2310

元月111330

21368101315

09:00-10:30

至诚楼前广场

14:00-15:00

至诚楼前广场

上午09:00-10:30

二号楼西门口

上午09:00-10:30

二号楼西门口

14:00-15:30

学海楼B1货梯负一楼

15:00-16:00

学海楼B1货梯负一楼

注:暂停收集期间如有特殊收集需求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收集现场将检查、称重、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请各实验室根据登记表做好台账。收集现场免费提供危废收集所需的编织袋、塑料袋、废液桶。咨询、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8686928313584050783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