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4期,总第27期
检查时间:2023年6月6日
检查范围:江宁校区学海楼、至诚楼
检查人员: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专家组
各单位:
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办函[2023]13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专家组近期对我校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检查涉及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请各相关单位、实验室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请依据整改情况如实填写整改报告(格式见附件),未及时完成的隐患整改请提交情况说明(注明问题项是否有整改计划,计划完成时间)。整改报告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二级单位,二级单位盖章后于6月19日前统一送交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将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通报如下:
1.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文档不规范、不全面,文档资料更新不及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明确分工,缺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见证材料,缺少过程文件。
2.二级单位准入培训不到位,准入未严格按照全员三级准入。
3.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1)管制类危化品:管制类危化品柜不合规、管制类危化品未放置于危化品柜、管制类危化品账物不符、管制类危化品与非管制类危化品混存、实验室师生双人双锁意识不强等。
(2)普通危化品:危化品未按配伍禁忌分类存放等。
4.实验室气瓶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气瓶使用操作不规范,气瓶减压阀混用未有警示标识,气瓶与气路连接处未固定,气瓶处于“休眠”状态仍在使用,未建立气体(气瓶)台账,气瓶验收时需查验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等信息。
5.实验室危废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实验室危废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规范。
6.实验室日常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通风橱使用操作不规范,实验室信息牌信息有误,洗眼器未定期检查、水压不达标等。
附表1:学海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D605 |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 实验室信息牌信息有误 |
管制类危化品柜不合规 | ||
危化品未按配伍禁忌分类存放、管制类危化品与非管制类危化品混存 | ||
气瓶处于“休眠”状态仍在使用 | ||
气瓶减压阀混用,未有警示标识(氧气减压阀用于其他气体气瓶后,不可以再用回氧气气瓶) | ||
插线板置于地面 | ||
材料试验机未加装防护罩 | ||
D601 | 生物医学工程与信息学院 | 洗眼器水压不达标 |
危化品未按配伍禁忌分类存放、管制类危化品与非管制类危化品混存 | ||
气瓶未正确固定 | ||
气瓶减压阀混用,未有警示标识(氧气减压阀用于其他气体气瓶后,不可以再用回氧气气瓶) | ||
气瓶与气路连接处未正确固定 | ||
气瓶处于“休眠”状态仍在使用 | ||
实验室灭火器选型不适用 | ||
B221 |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通风橱使用操作不规范 |
冰箱附近放置可燃物 | ||
B222 |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恒温加热设备旁放置可燃物 |
附表2:至诚楼
地点 | 学院、部门 | 问题事实描述 |
121 219 330 348 | 公共卫生学院 | 实验室危废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规范 |
209 254 348 | 公共卫生学院 | 插线板置于地面 |
309 | 公共卫生学院 | 实验室危废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规范 |
危化品柜未双人双锁管理 | ||
508 | 药学院 | 实验室信息牌信息有误 |
气瓶与气路连接处未固定 | ||
通风橱使用操作不规范 | ||
配电箱被遮挡 | ||
管制类危化品(铝粉)未放置于危化品柜 | ||
530 | 药学院 | 易燃试剂存放超量 |
实验室危废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规范 | ||
544 | 药学院 | 高温设备操作防护措施不到位 |
洗眼器水压不达标 | ||
管制类危化品(盐酸)账物不符 | ||
危化品柜未张贴存放试剂清单 |
对隐患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章含青,联系电话:025-86869283。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抄送:校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