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处年终决算相关工作安排,资产处将进行年终库房盘点和账务处理,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注意事项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库房盘点工作
1. 12月7日起库房进行年终盘点及账务处理,届时将暂停材料发放。
2.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各类实验试剂、耗材储备工作。
3.请在库房领用材料进行“校内经费转账”的经办人提醒相关审核人于12月9日16:00前完成审核。
4. 发放恢复时间:与财务处2023年开账时间同步。
二、仪器设备、家具用具采购报销手续办理
1. 资产申购系统自12月16日起暂停使用,恢复时间与财务处2023年开账时间同步。
2.通过“资产申购”系统办理购置手续的,请在仪器设备(家具)安装调试完毕后,及时进行验收操作。
3.使用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0日的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如符合付款条件,请经办人于12 月8 日16:00前将发票等相关材料移交物资保障科(家具用具类移交房产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4.12月5日起暂停“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下单采购。已完成采购的,请经手人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验收操作,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将发票送至资产和产业管理处物资保障科后,由物资保障科统一办理结算。
三、已完成招标采购项目部分解冻预算
通过“资产申购”系统办理购置手续的,且已完成招标项目可按照中标金额解冻多余预算,如需解冻可凭“南京医科大学采购项目冻结预算修改确认单”至资产和产业管理处物资保障科办理。
四、注意事项
使用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0日及以前的经费项目,即使进行经费冻结,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报销手续办理的,财务处依然按照未执行预算进行清理(清理原则见财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