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处库房年终盘点和仪器设备、家具用具采购报销手续办理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25浏览次数:516

根据财务处年终决算相关工作安排,资产处将进行年终库房盘点和账务处理,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注意事项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一、库房盘点工作

1. 127日起库房进行年终盘点及账务处理,届时将暂停材料发放。

2.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各类实验试剂、耗材储备工作。

3.请在库房领用材料进行“校内经费转账”的经办人提醒相关审核人于12916:00前完成审核。

4. 发放恢复时间:与财务处2023年开账时间同步。

二、仪器设备、家具用具采购报销手续办理

1. 资产申购系统自1216日起暂停使用,恢复时间与财务处2023年开账时间同步。

2.通过“资产申购”系统办理购置手续的,请在仪器设备(家具)安装调试完毕后,及时进行验收操作。

3.使用截止期限为20221230日的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如符合付款条件,请经办人于12 8 16:00前将发票等相关材料移交物资保障科(家具用具类移交房产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4.125日起暂停“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下单采购。已完成采购的,请经手人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验收操作,政府采购电商平台将发票送至资产和产业管理处物资保障科后,由物资保障科统一办理结算。

三、已完成招标采购项目部分解冻预算

通过“资产申购”系统办理购置手续的,且已完成招标项目可按照中标金额解冻多余预算,如需解冻可凭“南京医科大学采购项目冻结预算修改确认单”至资产和产业管理处物资保障科办理。

四、注意事项

使用截止期限为20221230日及以前的经费项目,即使进行经费冻结,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报销手续办理的,财务处依然按照未执行预算进行清理(清理原则见财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采购项目冻结预算修改确认单.docx

 

 

 

 

资产和产业管理处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