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2-04浏览次数:390

各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
     2024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稳步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实验室安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与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先进单位:学校各二级单位

先进集体:学校正式批准设置的各学系(部)、课题组、示范中心;

先进个人:连续两年及以上从事实验室安全建设、管理、实验教学的在岗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重点考查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检查、准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1.2024年度单位内无任何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学校日常检查通报中未出现隐患频发的实验室。

2.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有正式发文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包括准入培训、安全检查、应急预案,以及各类安全等二级管理办法。

3.每年有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

4.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有整改记录;校级及外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提交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有档案证明;定期开展结合学科特点的应急演练。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重点考查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实验安全队伍建设与安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各项方针政策、文件制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实验守则、操作规程、准入培训、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各项安全制度与规范健全并有效实施。

2.实验室环境干净整洁,正确张贴安全、环保标识,按要求配置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仪器、家具维护良好。

3.严格按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积极配合各层级实验室安全检查。2024年度未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未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能及时、有效整改,并有相关针对性长效防范机制与措施,且未复发。

(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责任事故。

2.积极参加实验室管理相关学习培训,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3. 精心维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清洁、完好,维护实验室内外环境卫生,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实验室帐、物的管理工作。

4. 按要求保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领取储存使用登记等各环节管理;做好实验室安全方面各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工作,配合做好各类材料上报工作。

5.做好实验危险废物日常收集、分类管理工作

三、评选名额及程序

名额:实验室安全先进单位2个,实验室安全先进集体5个,实验室安全先进个人10名。

程序:各二级单位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初评和推荐,资产与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拟推荐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并结合实地考查情况,拟定入围名单,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奖励办法

授予入围单位、集体和个人“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发放奖励。

五、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和“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二级单位统一组织汇总申报,并于12月13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至资产与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sysgl@njm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资产与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9283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资产与产业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2024123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doc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